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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湖南工商40年】创“阳光收费” 促工商职能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李宏祥 编辑:黄舒婷 2018-10-29 16: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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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1978年10月31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恢复成立。作为湖南经济发展的见证人、助产师和守护者,40年来,湖南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从催生培育市场主体到商品市场的建设,到科学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始终孜孜以行,留下了独特的时代印记。

  即日起,红网工商频道与湖南省工商局联合推出《我与湖南工商40年》系列报道,讲述40年间充满工商情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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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2002年初,我在常德市桃源县工商局担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倡导和推动“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的收取方式创新,以“阳光收费”为“两费”收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进四方定费、电脑管理和建立经济户口,推动了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上台阶,进而推动了全省工商系统“两费”收费方式的全面创新。

  查摆问题 启动改革

  1999年工商体制改革后,桃源县工商局在岗力量明显不足,监管执法任务繁重,并且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中原来存在着定费不科学、收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01年7月,我们带着这个课题,组织人员到郴州、株洲、湘潭等地工商部门参观学习,他们深化经济户口管理,实行收费改革的宝贵经验,使我们受益非浅,我们称之为“湘南经验”。

  如70万人口的攸县,2000年“两费”收入达1100万元;郴州市工商局人民路工商所辖区内只有个体工商户1318户,2000年实现“两费”收入441万元;湘潭市工商局民主路工商所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不到400户,2000年实现“两费”收入60万元。而我们桃源97万人口,2000年有个体工商户16800多户,“两费”收入只有445万元,与先进单位相比已形成巨大的反差。

  湘南学习回来后,大家一致感到:数字上的差距,反映了我们思维方式上的差距,更反映了我们监管工作和管理水平上的差距。为此,我们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十大查”,查出了“定费不科学、收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三大问题。

  究其原因,根结就是定费不公开、不民主,两费定、缴、管工作缺乏科学性。为此,凭借工商体制改革的东风,全局掀起了“四方定费、收费改革、电脑管理”的革命,实现定费、缴费、监管三分离,提升监管水平,促进职能到位。

  创阳光收费 推动改革

  为了把收费改革稳步推进到位,我们向全县发出了《关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定缴管改革的通告》,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桃源县工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定缴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坚持按照《实施方案》分步实施。

  2001年以来,我们按区域成立由工商干部、当地党政府负责人、个私协骨干、个体工商户行业代表组成的“四方定费”小组,按照依法、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经济户口,结合地区、行业、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灵活参照我局制定的定费起点标准,采用成本倒算法、开支换算法、同类比较法、抽查测评法、环比递增法等五种定费方法科学测算营业额或收益额,定费到户,及时将定费结果张榜公布。

  在省市局的帮助下,全局共投资20多万元,建立了信息中心,并且以所为单位建立了10个信息工作站,以工商组为单位试点建立了3个电脑缴费处,实现了全局联网。

  同时,对全县1337家各类企业、12521户个体工商户全面建立“四一”经济户口,即一宗监督管理档案;一张巡查登记卡片;一本注册登记台帐;一台综合管理电脑。将“四一”资料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一并输入信息中心,建立起科学管理的局域网。

  我们还率先进行了收费票据改革,统一使用由电脑打印的《湖南省工商管理费专用收款收据》。为增强收费改革的透明度,我们着重做好了“五统一”和“五公示”工作,实现了全程公示,阳光作业。“五统一”就是:注册登记户与实际持照经营户统一,持照经营户与定费户统一,定费户与缴费户统一,定缴费户(额)与电脑数统一,收费额与上缴财务数统一。五公示就是:收费标准公示,定费结果公示,缴费结果公示,逾期缴费催缴公示,逾期缴费处罚公示。

  收改革成效 推广改革

  经过一年多“四方定费、电脑管理”的实践,成效初见。

  首先,在监管机制上实现了职能转变。实行电脑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直接收费人员,改变了过去80%的人收费,20%的人监管的老模式,形成了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在监管方式上实现了静、动态联合监管,推行了“四方定费、业户送费、电脑收费、巡查催费、立案查费”的收费监管新模式。

  其次,由于全面推行了四方定费、电脑管理,做到了定费、缴费、监管三分离,“五统一”“五公示”,增强了行政收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理顺了工商内部的工作关系,树立了良好的工商整体形象,融洽了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感情,得到了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真心支持,赢得了市场主体的理解,激发了缴费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阳光收费”造就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工商队伍。四方定费、电脑管理的成功运作,对干部职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克服了坐大船的思想,改变了过去重收费、轻管理、收砍费、收包费的现象,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激发了生机和活力,在降低管理成本、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阳光收费”得到了省工商局和常德市工商局的高度肯定,2002年在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广;2006年6月1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行“阳光收费”,统一规范“阳光收费”的程序和要求。

  (本文作者李宏祥系原常德市桃源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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