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24日讯(记者 黄舒婷 通讯员 刘萱)近日,株洲市工商局发布2018年上半年12315受理情况报告。2018年上半年,株洲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平台共受理23171件,较上年增长24.99%,其中投诉1729件、举报437件、咨询21005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8.06万元。
在受理的1729件投诉中,商品类和服务类投诉平分秋色。小项排名前十位中,商品类和服务类投诉各占五个,其中商品类投诉有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和装修建材,共637件,占商品类投诉72.39%;服务类投诉有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房屋装修服务、电信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共491件,占服务类投诉57.83%。
从该报告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多达182件,问题突出。主要集中反映购车定金纠纷、购车合同违约、汽车质量问题、售后维修纠纷等问题。如未能按约定时间提车定金不退、提车时要求加价、汽车出现故障反复维修、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汽车自燃赔偿纠纷等。
今年3月15日,何女士来电反映2017年11月以贷款形式花46万元在株洲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事后发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
株洲市高新区工商分局王家坪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3月21日约谈该商家负责人,该负责人认为购车时虽然未特别提醒“履约保证金”事宜,但在收款凭据上有写明,且该笔保证金在消费者还贷完毕予以退回,遂不同意马上退还。3月23日,召集双方调解,该所调解人员指出商家在消费者购车时没有明示“履约保证金”,属于告知义务不完全,且无法提供收取该笔费用的相关依据,应当退还,最终商家同意立即办理退款手续,全额退还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