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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永州市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试点工作报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寻时雨 周毅明 编辑:黄舒婷 2018-07-18 09:09:5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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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份以来,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试点工作,市委书记和市长要求市工商局协助政府全力以赴,务求实效,努力为全省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为此,永州市以县(区)政府为主,创新监管方式,放宽对创新性营业行为及民生性营业行为的要求,积极探索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路子,在冷水滩、宁远、新田和双牌四个县(区)先行先试,然后总结经验形成《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强化服务监管的指导意见》,在全市推开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工作,要求全市各县(区)务必在今年8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任务。到目前为止,四个试点县(区)共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39个,提供经营摊点620个,接纳经营人员达834人,有效缓解了城市管理压力,激发了城市活力,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创新一套思路,提高认识,解决为什么做的问题

  城市流动摊贩问题,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多年来困扰着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此类现象,李克强总理指出,政府必须要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决不能图省事“一禁了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第684号令)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职权,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规定的商品和提供规定的服务,不再以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因此,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是各级政府部门职责所系,必须依法履职尽责做好。在当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对于政府强化对城市流动摊贩的有效监管、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大众创业、为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民生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几年来,永州市大力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积累了许多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为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打下了坚实基础,增强了试点工作的信心。正因如此,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立“强监管、促就业、惠民生、增活力”的一套工作思路,主动作为探索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试点经验。

  创立一套班子,形成合力,解决谁来做的问题

  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是政府层面的职权,涉及到城市公共区域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管理、秩序维护和经营行为监管等方方面面。《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指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确定日常生活用品及劳务服务种类,做好指定区域的市场管理工作”。为此,永州市在四个试点县(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领导小组,由分管县(区)领导为组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环卫、环保、交通、住建、交警、消防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一组织领导本县(区)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城管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城管主抓、街道兜底,部门配合”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创设一套机制,设立程序,解决怎么做的问题

  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程序化是工作的关键,可以确保划定区域合法有效,被社会和群众接受。我们规定了审批程序,设定了相应条件,创设了一整套划定区域和免予登记经营事项清单审查机制。

  (一)划定区域的基本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居民消费习惯和生活需要,以便民、有序、环保、安全、畅通为原则。同时贯彻区域自治原则,规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原则上由县(区)人民政府依职权划定,也可以依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民小区等相关单位申请划定。相关单位申请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统一由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并明确相关单位应该在场地权属、卫生管理、秩序维护和摊位设施管理等方面应该达到的条件。

  (二)划定区域审批的程序。四个试点县(区)相应建立了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会审机制。无论是政府依职权划定还是依相关单位申请划定,其经营区域的选址由本级城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合理性审查,经营事项清单由本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拟定。经合理性审查基本符合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会审。会审通过后应该采取公告或听证的方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领导小组最后依据情况作出划定决定,报请同级政府批准。

  (三)划定区域公布的方式。领导小组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必须同时明确该划定区域每天经营的时间、可以经营的事项和具体承担管理职责的责任单位,并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行文公布。

  创建一套制度,激发活力,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如何加强管理创新,是划定区域的一项重要任务,永州市做了以下的探索。

  一是创新制度管理。管理靠制度,制度靠创新。四个县(区)制定了《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管理制度》,对划定区域内的垃圾清扫、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交通管理、经营秩序、消费维权等各项监管和服务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充分发挥永州本地立法的优势,明确规定在划定的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内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经营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城管部门根据《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给予处罚。试点县(区)在区域划定后环卫、城管、公安、环保、交通、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合力监管,优化服务,划定区域内经营者按制度经营,管理按制度履职,已成了划定区域的常态。

  二是创新经营管理。政府依职权划定的免予登记经营区域,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相关单位申请划定的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政府不统一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申请单位可以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后,向经营者适当收取卫生费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三是创新执法管理。按照设立的经营区域、经营时间,区城管局发挥其执法管理的职能作用,并积极配合工商分局和街道办事处,对在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内经营的商贩严格管理,采取定人定岗,在每个经营区域安排两名执法人员进行值守,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经营,并将经营物品规范摆放,避免影响行人通行;对于不在文件规定内免予登记经营范围内的商贩,一律不允许在区域内经营。区环卫局将划定经营的区域纳入该路段清扫保洁的责任范围,保证了区域内的清洁。由于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管理到位,区域内呈现出一派文明和谐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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