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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帽合一”是监管体制创新的生动缩影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汪东旭 编辑:黄舒婷 2018-04-09 09: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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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分割、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影响营口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去年10月,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推出“16+X”集成化监管执法,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工商、质监、环保等16个部门的相关行政职权和片区管委会承接的其他监管职权,对多种检查项目、时间统筹安排,实现“一支队伍,一次出动,全面体检”。(4月6日《人民日报》)

  监管执法的目的在于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确保市场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然而,市场经济活动有诸多环节,涉及诸多领域,执行监督职能的部门因此并不相同。各部门各负其责、有效互补的监管生态,有利于实现监管的全覆盖,但也可能衍生之如多头监管、重复监管、职能交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企业的发展并无裨益,也不利于营造一个充满活力与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政府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长期着眼的焦点,更是着力解决的痛点、着力疏通的堵点。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各部门大多迈出了先行先试的积极创新步伐,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为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凝聚了积极的正能量。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推出的“16+X”集成化监管执法,显然就是其中一只可供解剖的麻雀。

  “多帽合一”式监管,言下之意即整合部门职能,对执法主体、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进行统一确定,对多种检查项目、时间统筹安排,从而实现“一支队伍,一次出动,全面体检”。这样的监管方式,对企业而言,其积极意思是不言而喻的。它有助于节省企业应对检查的时间和精力,从而将工作重心放在企业规模的扩大与效益的提升上面。而且,多部门集中“会诊”,也有助于有针对性地反映诉求、信息互通,从而解决问题。比如,在营口片区管委会的“16+X”集成化监管中,就明确了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即对一般性生产经营行为和非主观故意、轻微违法行为实行监管容忍,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行监管严控,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对监管部门而言,“多帽合一”式监管也有诸多裨益。一则,它可以弥补多头执法导致的监管缺位,有效填补监管环节连接处的“真空”,避免监管重叠造成的行政资源浪费,从而提升工作绩效。二则,“多帽合一”式监管也可以搭建部门信息沟通平台,打破部门间信息交换壁垒,建立健全沟通交流机制,有助于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多帽合一”是监管体制创新的一个生动缩影,是深化放改服改革的应有之义。通过制度性创新,企业的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监管也更加有效。相信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地区营商环境将进一步改善,企业经营业绩将更加巩固壮大。

  文/汪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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