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湖南省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暨“一法一条例”宣传“五进”活动启动仪式今天在岳阳市举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邱虹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主持会议。
全省各市州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省内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以及岳阳市县区消委组织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共计230余人参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组联部主任邱建国宣读中消协表彰决定。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以及浏阳市、湘阴县等10个消委组织被评为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吴卫、刘东平、李蕙、吴能新、刘春梅、方建辉、邓昌武、唐敏、彭健、杨辉、周育柏、张江、黄波等13人被评为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
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消委组织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工作理念,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引导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消委组织业已形成“以省消委为龙头、市州消委为骨干、县区消委为基础、基层分会为触角”的四级维权网络。全省各级消委组织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受理和解决消费纠纷、引导和促进科学消费、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了一大批维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今天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就是全省维权队伍中的佼佼者,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积极作为,再立新功。
李沐表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全面推进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之所以要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活动,就是要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真正落地,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要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守法的新风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选择在3·15前夕举行这次活动,主要是希望各地抓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特殊时间节点,为在全社会集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供良好氛围。
李沐强调,全省消委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通过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五进”工作,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普及消费安全知识,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经营者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消费者至上”经营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自觉为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广大消费者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消费安全知识,树立正确科学的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成为科学、健康、文明、和谐消费的主力军。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近年来的工作。他说,近两年来,湖南省消委会在省工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带领全省消委组织,依法履行职责,整合维权资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湖南省有10个集体,13个个人获得表彰。省消委还被中消协评为参与立法成果突出单位、案例信息上报突出单位、公益诉讼线索上报优秀单位。在全国网络消费维权知识竞赛中湖南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王振宇对新修订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赞赏有加,他说,新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在强化消费者的知情权、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强化消费者的监督权、细化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规范预收款服务、加强网络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等方面都存在很多新的亮点,紧密结合了湖南的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为湖南的消费维权工作增添了一把维权利剑。
王振宇表示,湖南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五进”活动,是消费经济新时代下积极作为的一次很有意义的活动,必将有力推动湖南省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