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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8-01-08 1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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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工商局消息,湖南省工商系统自2016年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来,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执法期间,全省工商机关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为重点,查处了公用企业滥收费用、强制交易、强制服务、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设置行业壁垒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共查办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案件206件,案值8.54亿元;结案114件,罚没金额1399.81万元。责令相关企业主动退还违规收费接近2.13亿元。初步统计,全省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2.41亿元、减轻企业负担3.76亿元;追回流动资金近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在专项执法期间,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履职,加强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公用企业的集中整治,查处和制止了一批公用企业借机收费、搭车经营,损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推动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的红利还利于民。同时,加强执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推动监管方式的创新和处罚尺度的统一。

  针对部分公用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假借名义滥收费用,严重侵犯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指导、督促公用企业取消管网维护费、更换计量表具费、管损费、保险费、押金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或不合理占用其他经营者资金行为。

  专项行动中,各级工商机关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省局积极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及时统一各地执法思想和执法标准,及时为各地案件查办中遇到的疑难争议问题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撑。两年来,省局竞争执法局联合省竞争执法研究会邀请省内外竞争法、经济法专家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7次,针对案源线索管理、法律适用及量罚标准,统一集中执法尺度,对同一行业领域的同一类违法行为在法律适用和量罚标准上做到相对统一,切实保障集中整治执法统一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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