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31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加大对其工作指导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请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任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各地改革推进情况,总局选取了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新区、海南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31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这些重点关注单位的工作指导力度,着重在分类推进审批方式改革、推动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试点、大胆探索,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